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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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09/5/21  浏览数: 8922 次  浏览字体:[ ]
  

一、代理一审案件
   
1、刑事案件

   ①宿迁市案件:侦查阶段,代理费6000--1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代理费6000--10000元;一审阶段,代理费12000--30000元。

   ②涉及国家安全犯罪、涉黑涉毒犯罪、职务犯罪等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外地刑事案件,代理费为上述标准的2—5倍。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④代理刑事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刑事部分代理费按刑事案件代理费收取,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的80%收取。

   ⑤代理刑事被害人案件,刑事部分代理费按刑事案件代理费的80%收取,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的80%收取。

   ⑥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二、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80%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再代理一审、二审,则代理费按上一审判阶段代理费标准的80%收取。

   4、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三、代理再审(申诉)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80%收取。

   3、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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