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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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

发布时间:2009/8/27  浏览数: 1783 次  浏览字体:[ ]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由法院院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如果是公诉案件,还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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