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是一种什么样的程序?
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死刑复核是一种什么样的程序?

发布时间:2009/8/29  浏览数: 2834 次  浏览字体:[ ]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