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告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上述人员.
意思说,根据你的情况,因为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则日定期宣告,所以,只要在审判的审理期限内都可以的.但这里情况就比较复杂,分以下几种供你参考:
1,一审公诉的,1个月,最迟1个半月,案情复杂的,可再延长一个月
2,一审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羁押,6个月审结,特殊情况再延长3个月
3,简易程序审理的,20天
4,二审期限同一审,但如果有有发回重审时间就会变得很长,如果加上延长期限,重审后又上诉,最长时限可以达到10个月!这10个月是理论上的10个月,只指法院受理起诉后开始的期限.
另外,根据高法解释,定期宣告判决的,会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所以,什么时候接到这通知了,就表示要宣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