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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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处理原则

发布时间:2009/8/30  浏览数: 2833 次  浏览字体:[ ]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处理原则

刑法学上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所决定,他们的思想观点还不成熟和稳定,模仿力强,可塑性大,因此从我国刑罚的目的出发并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我国刑法在处罚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确立了特殊的处罚原则: 

1.从宽处罚原则。《刑法》第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罪是作为一个法定的量刑情节,在量刑时必须予以从宽处罚。 

2.不适用死刑原则。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里的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了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了不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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