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曲 家人找线索。
职务犯罪嫌疑人提供立功的线索都不是自己所掌握的,而是亲属、朋友打听或其他案外人员在外围活动,通过走关系、找线索,再把线索和信息以不同渠道传进看守所送到他们手上,一条为贪官开脱的门道由此铺开。有的人通过担任公职人员的朋友,获取犯罪线索。
第二曲 将线索传进去。
由贪官家属或关系人勾结监管人员或通过律师会见,把信息传递给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第三曲 开具证明。
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的线索将在逃疑犯抓获,有立功情节”,加盖主管机关印章后就得到认可,作为立功的证据,不会过问嫌疑人立功线索的来源渠道。
第四曲 警察破案 贪官重生。
法院根据立功证明,或真被假立功所骗,或“知假买假”,于是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