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媒体:陈水扁“刑有余辜” 后续发展存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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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媒体:陈水扁“刑有余辜” 后续发展存变数

发布时间:2009/9/15  浏览数: 1486 次  浏览字体:[ ]
  


    9月11日下午,涉及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等案,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图为大批媒体云集在台北地院内外,连续报道。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9月11日,涉及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等案,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图为台北地院发言人黄俊明在宣判后向媒体介绍有关情况。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陈水扁家族弊案11日下午一审宣判,陈水扁夫妇被判无期徒刑,今日出版的港台各大报章高度关注,除大量报道案件宣判结果及最新进展外,多篇评论稿件占满各报评论板块。文章认为,陈水扁“刑有余辜”,给台湾留下一幕反面教材,但案件的一审,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判决,案件并没有结束,之后的审判仍存在变数。

  台湾《中国时报》评论文章《一场没有赢家的判决》说,在被告缺席下法院作出判决,对扁家、民进党、司法,甚至对全体台湾民众,是一场完全没有赢家的审判。司法威信,侦办审理过程中再三被质疑,歹戏拖棚一年多才作宣判,后续预期又会有更多的纷纷扰扰,一审宣判出炉也是司法再度头痛的开始。

  该文也说,民进党岂可自怨自艾,陪扁继续走入无底深渊?

  《中国时报》社论指出,法官一审对扁家人如此重判,是在正告全民“贪赃枉法,法律难容!”扁家的违法行为更严重背叛了一直支持并将希望托付陈水扁的台湾人民,这种背叛不可原谅!但这场世纪弊案中,也许有人叫骂有人辩护有人幸灾乐祸,但其实没有人获利,几乎大家都是输家。

  该文同时指出,阿扁的堕落捆绑了民进党无力挣脱的沉沦,让民进党成为另一个受害者。

  台湾《联合报》社论认为,陈水扁夫妇因在任内贪污双双被台北地院判处无期徒刑,这是台湾“民主法治史”上意义重大的日子。陈水扁夫妇虽皆被处无期徒刑,却犹是刑有余辜。

  陈水扁是“反面教材”,民众必须记取其中的教训。昨日宣判的局部扁案,只是整座“扁记政治垃圾山”被发现有几只老鼠的一个小角落。不过,该文同时认为,本案宣判是台湾司法的重大成就。既能对前领导人论罪判刑,司法体制可谓已是登峰造极。

  文章说,本案在司法程序上已告一段落,但在政治上的动荡却似乎方兴未艾,而主要系于民进党的态度。但倘若民进党放任局势朝此一方向发展,必无可能获得主流社会的谅解,民进党也将葬送在陈水扁手中。

  台湾《联合晚报》11日的文章《民进党应以今日为停损点》说,扁案终于一审宣判,完成了司法审理上一个重要的阶段。一审终结,社会对扁案的评断已不再是依蓝绿颜色或各人心证的结果,而有所客观根据了。

  这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性”局面,民进党要让自己从扁案脱身。各界不要再让扁案成为破坏台湾理性秩序的最大因素,民进党尤其应有此体认。面对就连扁家都承认的种种事实,民进党应该可以务实、具体地作出其政治判断了吧!

  台湾《苹果日报》文章说,扁家遭到重判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对法官的判决应该尊重。文章告诫民进党,千万不要把扁揽到自己身上而混淆是非,该切割就切割,要有大决大断的魄力。

  文章说,阿扁的家族式贪腐,其实是农业社会小农经济的格局,家族越团结,越可能产生自私自利的文化。阿扁家族式贪腐给台湾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人心带来很坏的影响,因此法官认为应予重判。

  台湾多年来就是无法解决贪腐问题。除了各党默契外,无论立法、行政甚至司法,都拒绝认真肃清贪污,这次重判扁家,希望是突破,所发出的信息是:“连‘前总统’都敢重判了,还有谁不能判?”这句警语是给所有的政党、政客、官员、公务员和奸商们。

  台湾《中华日报》文章指出,此项审判,遂出现“主角缺席”的不寻常现象,投射出被从重量刑,是陈水扁不愿面对的事实。刑与责的目标,在执法不阿,在刑期无刑。法官引用《大学》,痛斥扁珍“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在九一一宣判,或许纯属巧合,但扁珍贻害家人亲信,贻害台湾,如同另类恐怖攻击,怎不让人痛心疾首?

  该报另一条评论文章说,全案一审宣判,量刑可受公评,但绝非政治审判。只要对本案稍有了解,并注意过审判过程的人,都应当认为法官的量刑其实可称允当,社会上对此一判决结果应当也有共识,让社会公义、司法正义获得伸张。

  香港《大公报》12日社论指出,陈水扁从“台湾之子”沦为“台湾之耻”的经历令人感慨。台北地方法院今年三月正式审理扁案,经过半年便完成一审,还祭出重刑,反映了司法机构惩恶弊奸的决心。

  虽然扁珍被重判,但全案仍可上诉,根据台湾现行的司法体制,未来可能还有二审或三审,扁案依然充满变量。

  其一,“释宪”未出炉,扁仍掌秘密武器;其二,扁案一审法官蔡守训重判扁珍,但二审法官认同该裁定吗;其三,扁被关进台北看守所后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干扰庭审,若提出上诉,他在二审中会耍什么招数,对庭审产生何种影响,值得持续关注;其四,岛内舆论一直关注,扁若遭重判,是否可获特赦;其五,扁家密帐的金额多少仍成谜,而且至今没有一笔巨款汇回台湾。

  香港《文汇报》社评指出,陈水扁涉及弊案数额庞大,罪行严重,对台湾社会造成极大伤害,被判无期徒刑,符合岛内的主流民意,可谓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在陈水扁与深绿势力遥相呼应,不断把自己塑造成遭到政治迫害的情况下,台湾司法机关排除政治干扰,对陈水扁夫妇予以重判,不仅对岛内的贪腐和官商勾结行为产生重要警示作用,而且对台湾走上以法治贪之路,维护司法独立,具有深远影响。

  文章也说,民进党至今仍然以各种借口“挺扁、护扁”,显示民进党缺乏起码的理性反省能力,这不能不说是民进党的悲哀。

  《明报》社评说,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为首的4宗贪污大案,一审宣判之后,陈水扁肯定会上诉,因此,陈水扁与司法的角力会进入新阶段。由于民进党声言高调介入,争取陈水扁不再被羁押,政治影响司法的程度,较一审时可能更加大。此案之发展和对台湾政局的牵动和影响,值得密切关注。事实上,民进党的动作,让政治影响司法势将陡增,扁案将会如何发展,增添变量。

  香港《星岛日报》文章《陈水扁斗法悲剧未演完》说,陈水扁成为台湾的一个反面教材,不过,陈水扁这场斗法戏码尚未演完。更大的悲剧,在于陈水扁钻制度的空子,任内的政治手段和贪渎表现、“两颗子弹”赢得连任的肮脏手段、利用自己律师的学识来颠倒是非狡辩的作风,在社会上培养“只问蓝绿不问对错”的风气,以悲情仇恨令社会两极化,所造成的裂痕和祸害,并不是那么容易修正弥补。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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