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接到儿子出事电话的梁某夫妇,如五雷轰顶,心中的担心竟然成了事实。夫妇俩赶紧赶到常州溧阳,见到昏迷不醒的儿子,夫妇俩痛不欲生。经过几天抢救,小军终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而死亡。
日历翻回到去年年底,刚满18周岁的儿子小军说想和隔壁村的一个朋友陈某到外面闯闯。梁某夫妇觉得社会太复杂,儿子年纪太小容易走上歪路,就不同意小军的想法。可是小军态度很坚决,再加上小军说陈某在常州溧阳有门路,可以帮他找到工作,最后,梁某夫妇虽然不放心,但还是同意了。但儿子离开了好几天,按理说,儿子有手机应该知道给家里打个电话报个平安,但一连几天一点音讯都没有,夫妇俩心理七上八下的,不祥的念头在夫妇俩脑海里打转。果真,这一天接到一个女孩的电话说是小军出事了,赶紧来溧阳。夫妇俩着急得不得了,本来认为儿子在外面闯了大祸,但怎么也没有想到儿子竟然不治身亡。
据从事传销的陈某交代,为发展自己的下线,就极力说服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同乡小军前来溧阳打工,并承诺可以帮小军找到待遇不错的工作。本来认为小军不会来,但没想到小军在考虑之后答应了。窃喜的陈某不动声色的把小军带到了溧阳某小区住了下来,并谎称要打电话借小军的手机用一下,继而藏匿起来,使小军无法和外界联系。很快,还没等小军从对未来憧憬中醒过神来,陈某就露出了本来面目,向小军说明了自己的“工作”,并劝说小军加入传销组织中来。虽经多次劝导,但始终没能攻破小军的思想防线,小军坚决不同意。没办法,陈某请来了自己的“姐妹”朱某对其进行诱导。朱某安排了几个人对小军进行轮番“洗脑”,但未见实效。陷入巨大失望痛苦的小军,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出来闯荡就被人骗了,心里虽然惶恐,但始终保持清醒。眼见,陈某、朱某身心俱疲,注意力分散,小军偷偷地从6楼阳台翻窗准备逃走,但不慎坠楼。眼见闯了大祸,陈某在惶恐中打电话告知了小军的父母。在面对警察的询问,陈某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
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梁某夫妇诉称,儿子小军是被骗到溧阳并遭非法拘禁,导致死亡的。被告人朱某和陈某及其父母应赔偿原告人各种损失28万元。溧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陈某共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是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朱某、陈某是初犯、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公安机关询问情况时如实供述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以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朱某、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八年,并赔偿原告人19万余元。因对判决不服,陈某提起上诉。近日,在常州中院审理过程中,陈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文中人名系化名)文章出处: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