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移动上海分公司出台新规定:“移动会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一旦发现有问题,将对该手机号码进行暂停短信功能的处理;用户如果有异议可去公安部门进一步对短信内容作鉴定。如果公安部门认定该短信属于‘黄色淫秽’范畴,该用户的手机号码将永久作废。(1月18日半岛都市报)
这样一来,我们以后发送短信里不能出现“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否则不但对方收不到短信,自己的手机号码还有可能被暂停短信功能,甚至停机封号。笔者不清楚这“一系列关键词”到底是什么到底有多少,当然也就更不知道这些关键词到底有多黄了。但是笔者知道中国的语言博大精深,同样的内容由不同的人写出来肯定有不同的用词,同样的文字不同的人读起来有时就会有不同的理解,说不定“一不小心”就入选那“一系列关键词”了,就有可能被移动公司进一步“禁短信”、“封号”了。
如今我们发送手机短信要先经过移动公司的“过滤”了,发送“不良短信”要被停机封号了,移动公司也从企业转身为“执法官”了。或许是本人孤陋寡闻,真的不知道原来移动公司也是执法单位。从用手机开始,我就一直被移动和联通的抢钱短信所困扰、折磨。不知道谁发来一个短信,不小心回复了,于是每个月就有一定的金钱归了别人,而且你不去追问,是根本不知道缘由的。前台的小姐会理直气壮地告诉你:我们和它签定了协议,如果你定制了它的短信,我们就有权把你的钱划到它那里。说的多有道理啊,别人的协议里决定的却是你主权。
今天终于弄明白了,原来人家早就是“执法官”了。法就在人家手里,法就是人家的工具。你想打官司,能赢吗?而且,不仅仅如此,人家还有尚方宝剑,可以先斩后奏。如果发现你的短信有问题,就可以先停你的短信,进而停你的机,删你的号。如果你有疑义,必须到公安部门拿到你无罪的证明。原来,移动这个司法部门是只做判决,不做审理的。权老大了!
当然,笔者并不否认移动公司出台此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手机短信的“健康”,“讨好”司法部门,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可毕竟,这是一项涉及千万民众的规定,出台的与否,如何实施,都应该充分听取民意,而不能仅仅是移动公司单方面规定。再者,是谁给了移动公司权力充当“执法官”角色的权力呢?人民群众给的,还是这些“大哥大似的次垄断企业”在通信部门“逼迫下的无奈之举”呢?来源:荆楚网 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