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捎朋友到火车站,咋就成了黑出租?”本报连续两天报道市民刘斌的被查经历后,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连日来,刘斌就此交涉时一波三折,至今车辆依然被扣。长期关注此类纠纷的著名公益律师郝劲松认为,仅凭一次偶发性的载客行为,不能轻易定性某辆车是“黑出租”。就此国家交通运输部相关人员称,他们已对无证营运行为界定程序等问题进行关注。被查车主讨说法一波三折
为取回仍被查扣的面包车,连日来刘斌四处奔波并与客管执法人员交涉,但截至目前仍未如愿。而另一位有着类似遭遇的市民孙锡彬称:“当时拦车搭车的乘客李化涛,只在途中提到了给点油钱的事儿,其实他连钱都没掏出来,可我的车就这样被认定为‘黑出租’了,我实在不能认同。我想找李化涛当面对质,但一直找不到他。”截至目前,孙锡彬的面包车已被查扣10个月了,至今他依然不认为自己“原本助人为乐”的载客行为是无证经营。
客管人员称是依法执法
市客管执法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只要在现场被发现有一次交易行为,便可断认当事车辆为“黑出租”,刘斌、孙锡彬的车辆均属此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非法营运是指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行为(俗称“黑车”)。一旦被查处,罚款5千至3万元不等。
另外执法人员强调,孙锡彬所载乘客李化涛并不是他们安排去搭车的,作为当时的乘客,李化涛有明确的证言。“我们是依法执法,是为了维护整个出租车市场的正常秩序,查处‘黑出租’的行为并无不妥。现在查处‘黑出租’的难度很大,因为取证很困难,我们的工作也不容易。”执法人员表示。
知名律师:凭一次载客不能定性“黑出租”
针对刘斌“捎朋友成黑出租”事件,昨天下午,国内著名公益维权律师郝劲松表示,执法人员不能仅凭一次偶发性的载客行为来断定某辆车是“黑出租”。
郝劲松:“仅凭目前的情况,我个人认为,刘斌的车辆不能认定为非法营运,因为仅凭这还不能构成非法营运的故意。”
记者:“在您看来,如何去界定一辆‘黑出租’?”
郝劲松:“非法营运是一种经常性的,以营利为目的行为,是为了生存而从事的一种工作行为。这种偶发性的载客行为,即便当事司机收了油钱,也不属于非法运输经营。当事人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好的方式就是起诉,让法官去裁量。”接受采访时,多名律师的观点与郝劲松大都一致。
对于孙锡彬提出的要与乘客李化涛当面对质的问题,有律师称,通过诉讼途径,孙锡彬有要求与李化涛见面质证的权力。
交通运输部:已关注相关执法程序
昨天(1日)下午,交通运输部相关工作人员获悉此事后表示,他们已对类似问题进行关注。一些无运营手续以赢利为目的运载乘客的车辆,扰乱了正常的出租车行业运营秩序,也给乘客埋下了安全隐患,对此执法部门会予以治理。与此同时,针对如何定性非法营运行为、如何完善认定程序等问题,交通部有关部门已进行关注,通过完善相关细节来避免因“简单化执法”而引发的社会问题。来源:济南时报 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