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1日)获悉,曾经轰动京城、被媒体广泛报道的新华联家园污水井熏死7人、熏伤5人案,今天(21日)下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本案中有两名责任人被提起公诉,罪名均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两名被告人分别是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邓南宇,以及该公司新华联家园北区物业管理分公司执行总经理冯晨。
通州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冯晨作为新华联家园北区物业管理分公司执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北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向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相关检验检测设备。
事故发生后,他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施救,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对该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邓南宇作为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投入;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井下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未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检察院表示,冯晨、邓南宇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且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9年7月3日14时许,新华联家园北区物业管理分公司工程维修部指派员工到北区6号楼西侧污水井进行污水提升泵维修作业。
因硫化氢、甲烷引起窒息性气体中毒,造成王某某等6名物业员工死亡,李某等5人受伤,另有一名消防人员在施救过程中牺牲。
来源:法制晚报 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