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掩对亡夫的思念,八旬老妇田梅(化名)手持鞭炮冥纸前往祭奠,孰料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损失30万余元。
西充县法院作出判决:因犯失火罪,判处田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赔偿火灾损失30万余元。
今年2月12日,田梅前往山上的亡夫坟前祭祀,按照当地习俗燃放鞭炮、焚烧冥纸。未等烟火完全熄灭,她便忙着回家准备过年物品。
燃烧着的纸钱很快点燃了坟地附近干枯的杂草,引发森林大火。
经鉴定,失火面积达162亩,火灾直接经济损失30万余元。
西充县法院认为,田梅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已构成失火罪。
其犯罪行为给集体造成的损失30万余元,依法应赔偿。
鉴于田梅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在家庭经济条件极为艰苦的情况下,仍尽力赔偿了3500元损失,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四川在线 李良俊 张运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