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校园踩踏悲剧造成8死多伤 责任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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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校园踩踏悲剧造成8死多伤 责任人判刑

发布时间:2010/5/1  浏览数: 1050 次  浏览字体:[ ]
  

  27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在对湘乡市育才中学踩踏事件庭审一个多月后,宣布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育才中学原校长叶继志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育才中学政教处主任陈新威、政教处干事彭和良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9年12月7日晚,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晚自习下课后,学生们在返回寝室过程中在教学楼楼梯上因为拥挤发生踩踏,事故造成8名花季少年罹难,多人受伤。

  据了解,育才中学踩踏悲剧发生后,湘乡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朱清华因对校园踩踏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已被免去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并按程序被免去教育局局长职务。 来源:人民网  谢樱 苏晓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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