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青年见义勇为被刺案一审宣判两主犯各判15年共赔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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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青年见义勇为被刺案一审宣判两主犯各判15年共赔55万

发布时间:2010/5/4  浏览数: 969 次  浏览字体:[ ]
  

  本网讯 记者王家梁 余东明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河南青年刘风、李百建见义勇为被刺案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金眷、李振平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同时赔偿被害人刘风(已死亡)家属各项费用共计55万余元,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人李清峰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9年4月17日,李金眷、李振平及其同伙在济宁至单县的客车上实施盗窃,被乘客刘风、李百建制止,盗窃未能得逞。当客车行至105国道时,李金眷、李振平二人为此事实施报复,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刘风、李百建捅伤后下车登上李清峰驾驶的轿车逃窜。刘风因伤至心脏,经抢救无效死亡;李百建身受重伤。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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