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犯监外服刑运毒30多公斤 公诉人建议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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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犯监外服刑运毒30多公斤 公诉人建议判处死刑

发布时间:2010/11/27  浏览数: 753 次  浏览字体:[ ]
  

     花费150万元在云南购买近34公斤毒品后,武汉一男子指使自己的儿子和一运毒惯犯一起从云南运毒回汉,在硚口清点毒品时被抓。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特大运毒案。

经查,54岁的杜平(化名)曾因非法持有毒品入狱两年。今年3月中旬,杜平向云南一男子购买了一批毒品。3月20日,杜平叫运毒惯犯寇明(化名)与自己的儿子前往云南将毒品运回武汉,并让儿子通过网上银行向云南卖家账户上汇款150万元。5日后,通过杜平电话联系,其儿子和寇明在西双版纳顺利取得毒品。寇明又花2万余元在当地一商店购买了大量工艺品,并将毒品夹带在放工艺品的纸箱中,通过一物流公司托运至广州。

4月3日,寇明指使司机周某去广州领取货物,再通过一运输公司将货托运回汉。4月6日,货物送达后,周某将其送至寇明位于硚口区的家中。当晚19时许,杜平在寇明家中验货时,被警方抓获。警方当场查获61袋麻果,重33747.4克。

公诉人认为,杜平系案件主犯,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是毒品的所有者,建议判处死刑。寇明也为主犯,且曾于2005年因运毒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监外执行期间,此次运毒属再犯,应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死刑。杜平儿子则为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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