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栢景湾爆炸案”开审 被告“大闹”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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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栢景湾爆炸案”开审 被告“大闹”法庭

发布时间:2010/12/1  浏览数: 877 次  浏览字体:[ ]
  
    11月2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栢景湾爆炸案”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韩某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因爆炸影响居住的22户同楼业主提出了金额达13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新安晚报11月29日派出多名记者旁听了此案,全程记录了此案审理过程。被告人几度做出异常举动,“大闹”法庭,坚称自己无罪,法庭11月29日未当庭宣判。

庭审

韩某某当庭“猛折腾”

大闹法庭

  原定于8时40分开始的庭审,因为被告人韩某某不愿意上庭而一再推迟。

  直到9时15分,韩某某被六名法警强行抬进法庭。一进法庭,韩某某就大喊大叫,直呼:“打人了……他们打人了……我是无罪的,我为什么要接受审理。”

  进入法庭后,韩某某始终不愿意站在被告席上,而且努力挣扎着向外跑。面对审判长的询问,他根本不理睬,回头向旁听席说,“我没有犯罪,我是受害人,我怎么成了犯罪嫌疑人?”

乱骂法官

  审判长一再高声警告韩某某,“被告人韩某某,把头转回来,现在是法庭公开审理你,请遵守法庭纪律,有什么话法庭让你说,你再说。”

  听到这话,韩某某则说,“你先听我说完,否则我不接受审判。”然后,继续扭头大喊大叫。当审判长又一次警告韩某某要注意行为时,韩某某扭头冲着审判长乱骂,骂完后还称:“你可以告我藐视法庭罪,但我现在没有犯罪。”

拒不认罪

  审判长让韩某某的辩护人倪泽仁劝其消停后,韩某某才回过头,稍稍安静下来。这时时间又已经过去了十几分钟。

  公诉人宣读了案件的刑事部分起诉书,并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指控韩某某。韩某某当场高调表示“我不认罪,他说的内容不属实”,并要求公诉机关拿出证据。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其和妻子吵架、存在暧昧视频、有自杀意图等,韩某某一概不承认。

当庭哭诉

  “我可以从头说起么?”在审判长询问其是否自行辩护时,韩某某问。

  在得到允许后,韩某某开始回忆当天的情景。“当天,我与老婆因接小孩的问题发生了点不愉快。老婆说,我不接她,她就不回来了。后来,我就在家看电影,喝了点酒后就睡觉了。晚上,老婆回家来拿了衣服,把我捣醒了,然后我又很快睡觉了。半夜,我感觉到很饿,就起来到厨房煮东西吃。再后来,我就生气了,给她们胡乱发了几条短信,之后又睡觉了。……早上5点肚子疼,刚坐到马桶上,就发生了爆炸。”说着说着,韩某某就痛哭起来。

训斥律师

  当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律师向韩某某发问时,韩某某表现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歪着头,一脸轻视。


  律师在发问过程中还意外地被韩某某突如其来的质问打断。他大声对原告的律师说:“请你询问与本案有关的,与本案无关的我不会回答你。”被问及是否打算索赔,韩某某冷笑了一声说:“我已经被自杀了,哪有权利要求赔偿呢?”并不耐烦地说:“你哪有那么多问题呢?你回答我。”

质问法警

  中午休庭后,下午继续开审。当法警将原告业主们所提供的各项费用单等证据呈给韩某某看时,韩某某一脸无辜地问道:“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当被法官问到是否愿意赔偿时,韩某某大声说:“不愿意。该我赔偿的不判我也赔,不该我赔的判了我也不赔。”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韩某某再次义正词严地强调“这是与我没有关系的意外事件,我才是受损最大的受害者”。

注目

被告人态度引人争议

  早上刚过8点,法院的门口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可以容纳300人旁听的第一法庭,大门一开就很快被旁听人员挤满。在法庭门外,摆放着一台大尺寸液晶电视全程直播庭审内容,许多稍迟赶来的旁听业主和市民便被安排到电视前的座位上旁听庭审。部分迟到的媒体记者也被安排到法院7楼的会议室通过液晶大屏幕观看庭审。

  韩某某在法庭上的态度引起很多栢景湾业主和前来旁听的市民的议论。而当韩某某的亲友为辩护律师的发言当庭鼓掌时,这一行为更是引起旁听业主的不满。一位业主表示,韩某某在庭上没有表现出一点悔罪的诚意,“他害得我们无家可归,到头来说与自己没有关系!”

对话

儿子被判有罪会上诉

  在中午休庭的时候,记者与韩某某的父母就案件进行了对话。

  记者:您觉得您的儿子有责任吗?

  韩母:我儿子没有责任,这明明就是事故。

  记者:如果法庭判了他(韩某某)有罪,你们会继续为他上诉么?

  韩父:当然会上诉。你们也看到了,公诉机关拿不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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