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追捕案当事人对公安局提出恢复名誉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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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追捕案当事人对公安局提出恢复名誉等要求

发布时间:2010/12/4  浏览数: 727 次  浏览字体:[ ]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备受关注的宁夏吴忠“跨省追捕”事件当事人王鹏12月2日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已对吴忠市公安局提出了恢复名誉等四项要求,吴忠市公安局局长徐耀表示对这起事件的错案追究程序已经启动。

  12月2日早晨,记者第一次见到王鹏,在多家媒体面前,他的情绪显得有些激动,并不断地质疑自己为什么会被刑拘。到下午6点多,记者再次见到王鹏时,他显得平静了许多。针对记者的提问,他的回答也更有条理。

  在刑拘9天之后重获自由,王鹏说,吴忠市公安在纠错方面做得还是比较及时的,他们这种知错就改的行为还是很有勇气的。他表示,吴忠市警方已经对他作出四点承诺。

  第一个就是一定要撤销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二点为我恢复名誉,消除不良的影响;第三点就是向我本人道歉,以及家人道歉,向我的单位道歉;第四个就是是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对我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 但记者到吴忠市公安局核实这一信息时,又被告知这只是王鹏自己提出的几个要求,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

  当被问及是否还会举报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作弊时,他说:

  我现在不想考虑举报不举报的问题了,主要就是想多陪陪家人,多安抚一下家人。

  除了王鹏,这起“跨省追捕案”也将吴忠市和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在12月2日吴忠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局副局长吴海波明确承认,利通区分局在这起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执法错误。由于办案人员对法律理解不到位,将本该是自诉的诽谤案件以公诉程序立了案。

  12月2日下午,吴忠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徐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12月3日开始已经启动对本案的错案追究程序,对涉及本案的相关的问题,进一步依法依纪进行相应的处理。

  他说,吴忠市公安系统将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从执法规范化、执法理念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希望能通过该事件的教训,提高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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