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院长谈天价逃费案件 直言存在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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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谈天价逃费案件 直言存在司法不公

发布时间:2011/1/21  浏览数: 743 次  浏览字体:[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19日在此间谈到“天价逃费案”时直陈,尽管我们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但有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问题还很严重,“司法不公现象仍然存在”。

  张立勇在当日下午举行的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说,近几天媒体披露的“天价逃费案”,平顶山中院认定事实不清、审查证件不足,草率下判,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据知,为牟取非法利益,河南禹州农民时建锋于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在自己的两辆大货车上安装假军牌,共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余万元人民币。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人民币,追缴时建锋违法所得一切财物。此案经媒体报道后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更有甚者质疑“法院量刑过重”,一时舆论哗然。

  出现戏剧性变化的是,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因时建锋之弟时军锋本月15日晚向公安机关投案,供述称其哥是替其顶罪。

  张立勇说,对此,我们连夜召开审判委员会和党组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他透露说,省法院已专题向省委、省人大、最高法院写出了检讨报告。

  据了解,目前,负责本案的平顶山中院主管副院长任建军、庭长侯晓宏、主审法官娄彦伟以及院长郭保振4名责任人被问责。

  张立勇直言,此案说明,一些法院和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牢固,仍习惯于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不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也暴露出法院管理、法官素质、法官教育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监督是政治文明的体现,是司法公正的保障。”谈到今年工作时,张立勇表示,将创新接受监督形式,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他称,人民有尊严,法官才有尊严;人民有幸福,法官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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