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莫名其妙背上“案底” 或丢失身份证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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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莫名其妙背上“案底” 或丢失身份证所致

发布时间:2011/3/14  浏览数: 837 次  浏览字体:[ ]
  

男子莫名其妙背上“案底” 警方或丢失身份证所致


  平时没有做过违法犯罪的事情,可是因找工作需要在派出所办理证明材料时却发现曾被拘留过,巢湖市居巢区的孙常兵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而招聘单位也因此表示不能录用孙常兵。3月10日,当地派出所调查发现,有“案底”可能是孙常兵丢失身份证所致。

  1个多月前,家住巢湖市居巢区的孙常兵准备出国务工,通过劳务中介,孙常兵应聘上国外一家公司,可是该公司要求应聘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个人履历证明材料,于是孙常兵到巢湖市居巢区城南派出所办理此事。孙常兵没想到在户籍卷宗中查到自己有斗殴被拘留的记录,招聘公司因此表示不能录用孙常兵。

  据孙常兵的父亲孙守保说,他和儿子到派出所查看户籍卷宗时,有一行内容是:孙“常兵曾和人打架斗殴,侵犯过他人权利,并被拘留过。”对此记录,孙常兵完全不认同。“我没有和人打架斗殴过,卷宗上记录的根本就不是我。”孙常兵说。

  孙常兵有过违法犯罪的行为吗?孙常兵的邻居和同事都表示,孙常兵之前很长时间都在巢湖市生活、上班,为人老实,没有什么违法犯罪的行为,更没有听说过其被拘留,一下子有了“案底”让他们都不能理解。

  后来经过当地相关部门协调,城南派出所对孙常兵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一个细节引起民警注意,孙常兵上大学期间遗失过身份证。而且,孙常兵在1999年底搬进现在的新家,原住所在1999年被拆迁后已不存在,可是卷宗材料上那个“打架斗殴,侵犯他人权利”的孙常兵还是住在搬迁前的住址,而且日期极不相符。

  因此,民警断定极有可能是有人持孙常兵的身份证冒名作案。

  按有关法规,拘留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在逮捕、判决阶段,也必须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但孙常兵和他的家人却从未收到过此类通知。

  巢湖市城南派出所民警又到辖区了解情况,当地居委会和邻居都证明孙常兵一直在当地居住,且为人老实,没发现异常情况,也没有过打架斗殴、侵害他人权利的经历。

  3月10日,经过当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孙常兵是无辜的,巢湖市城南派出所为其开具了无违法犯罪行为的“清白”证明。拿到证明的孙常兵很激动,真相终于大白了,“这下可以出去务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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