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勒死患精神病女友伪装车祸被判死缓,因犯故意杀人罪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村民勒死患精神病女友伪装车祸被判死缓,因犯故意杀人罪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发布时间:2012/3/23  浏览数: 693 次  浏览字体:[ ]
  

  一对半路“夫妻”,女方患精神病后男方任其疯癫不予治疗。当遭到“疯婆娘”的冒犯后,“丈夫”竟将其活活勒死。近日,会宁籍农民邵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玉门市乡村务农的会宁籍男子邵某,人到中年仍孑然一身。2000年,经乡邻撮合,邵某与丧偶女子秀华(化名)没办理结婚登记就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可是自2008年起,秀华开始精神失常了,经常衣冠不整地站在大街上骂人。秀华的儿子本想带母亲去治疗,但因家贫作罢,邵某对此也不予理会。2011年7月20日晚9时许,邵某在家中做饭时,疯疯癫癫的秀华突然将脏卫生纸往面团上涂抹,邵某勃然大怒,将秀华猛推一把。秀华倒地之际,头部撞在了炕沿砖墙上,顿时鼻腔流血。邵某用纸巾为她擦拭过后,见秀华仍血流不止立马慌了神,担心无法向秀华的子女交代而心生恶念。随后,邵某扯过一条洗脸毛巾将秀华脖子勒住致其死亡。次日凌晨2时许,邵某将秀华的尸体拖至家门前马路边上,伪造车祸现场后,邵某敲窗告知乡邻秀华的死讯。乡邻赶到现场后发现可疑遂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邵某与患有精神疾病的秀华长期生活,对其不积极进行治疗,反而因琐事将其活活勒死,为掩盖罪行又移尸伪造车祸现场。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坦白,据此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邵某提出上诉。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