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坠入地铁轨道被电击身亡 母亲申诉两年无果
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大学生坠入地铁轨道被电击身亡 母亲申诉两年无果

发布时间:2012/4/3  浏览数: 669 次  浏览字体:[ ]
  

点击进入下一页

地铁鼓楼大街站至今仍未安装屏蔽门

孟朝红的家人在北京地铁鼓楼大街站寻找目击证人资料照片

孟朝红和儿子马跃以前的合影资料照片

临近清明,一位在19个月前失去儿子的母亲,却几乎没有时间来表达哀思,她不得不继续为一个至今不明的真相奔走:2010年8月23日晚,21岁的大学生马跃在北京地铁鼓楼大街站候车,坠入地铁被高压电流电灼身亡,当时的十几分钟录像却被“自动删除”。这位母亲在这500多天里,要的不是赔偿而是真相,甚至是“公共安全的法律保护”。

寻找事件真相的母亲

无论出门多久,无论多晚回家,一年零7个月里,每当回到位于北京天通苑的家,孟朝红总会推开儿子卧室的门,轻轻地说:儿子,我回来了。

一年零7个月里,大多数时候,孟朝红只能在心里和儿子对话,那时候,儿子和她离得那样近,近得可以嗅到儿子身上的汗臭味,紧接着,就什么都不见了,她清醒了的意识里,就只剩下冷酷的冰柜,在那里,儿子已静静地躺了一年零7个月。

作为母亲,起初她不能接受这样的残酷现实,但后来,她不再这样想,她说,当她抛下母亲的身份时才发现,她和其他人一样,面临的是有关公众的公共安全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因为这个转变,她由起初寻找真相的母亲,变成一位呼吁建立公众公共安全法律救济渠道的“勇者”。

距21周岁生日仅三个月大学生马跃命丧地铁

2010年8月23日22时39分,孟朝红清晰地记得这个北京地铁鼓楼站“吃掉”儿子的时刻。

当天下午,在内蒙古出差的孟朝红还和儿子马跃高高兴兴地聊过天。21岁的马跃身材高大,在孟朝红的家人和朋友眼里,儿子和妈妈不像母子,更像是朋友。24日凌晨1时许,孟朝红被手机铃声惊醒。当看到是儿子的号码,她当时就有不祥的感觉。

电话里,一位自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简称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民警告诉孟朝红,“你儿子在北京鼓楼地铁站台上等候末班车时,掉下站台电死了。”

儿子是怎么掉下去的?地铁会电死人吗?当时有人救助吗?当强忍着悲痛的孟朝红问这些问题时,对方说:“具体细节不清楚。”孟朝红连夜赶到最近的银川机场,次日早上飞回了北京。在北京盛唐司法鉴定中心的冰柜里,孟朝红见到了儿子马跃,法医展示的儿子被高压电持续电灼的照片惨不忍睹。

再有三个月就是儿子21周岁的生日,这个阳光、乐观、总是那么无忧无虑的大学生儿子曾是孟朝红生命的全部,当在冰柜看见儿子时,孟朝红感觉自己的生命一下被掏空了。

失足?自杀?意外? 只有监控能说清一切

马跃为何坠入了地铁?在警方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后,面对马跃可能“失足”、“自杀”这样的猜测,孟朝红一一否定。

在落入地铁前的下午,马跃不仅和妈妈快乐地聊过天,整个下午一直都和同学兴高采烈地聚会。这个西南交大外语系的大二男孩告诉同学,他已准备在学校多拿一个物流方面的学位,并选好了荷兰一家物流学校,毕业后他就去荷兰那家学校,学成后回国做物流。

甚至在坠入地铁的前二十几分钟,马跃还在和女友高兴地通电话。孟朝红想尽一切办法调到的马跃进入地铁售票口的录像显示,在过地铁安检时,马跃一脸的笑容,这样的阳光男孩怎么会选择自杀。

对于“失足”一说,孟朝红认为更不可能,酷爱打篮球的儿子曾被老师誉为“最沉稳的一个人”,这样一个做事不急不躁的孩子,怎么会愚蠢到超过安全候车线去候车?孟朝红推测认为,马跃是被脚下的第三轨漏电的高压电流击中坠入轨道,而她的猜测被北京地铁公司予以否定。

2011年3月3日,北京市西城区安监局出示的《关于“823”地铁鼓楼大街站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上称,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司法鉴定中心测量结果显示,地铁二号线不需要对三轨进行充电,且二号线鼓楼大街站接触轨的漏电防护措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设计要求,不存在漏电使人触电的可能性。

在马跃坠入地铁的那一刻究竟发生了什么,谁最能说清这一点?“只有地铁鼓楼站内的监控了,”孟朝红说,所有的人都会想到这个,“监控会真实地记录下那一瞬间发生了什么,而且比目击证人更有力。”

令孟朝红和她的家人始料不及的是,这段监控录像至今没有下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寻找马跃坠落地铁时的监控录像,竟成了孟朝红与北京地铁公司之间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揭开真相的有力证据关键时段“自动删除”

2010年8月24日中午,孟朝红询问监控录像的事情,警方的回复是:录像正在调取。

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孟朝红无数次往返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北京地铁公司、北京市安监局等部门,“马跃坠入地铁的真相,监控是最有力的证据,”孟朝红几乎对每一个她要找的人说。

两周后,在孟朝红马不停蹄的奔走下,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交给孟朝红一份由北京法源司法鉴定中心出示的鉴定书。鉴定最终结果显示:由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送交鉴定的7块硬盘中,“录像服务器曾经记录储存过8月23日22:39至22:49时段的监控录像文件,但在该文件形成5分钟后被系统删除。”

8月23日22:39至22:49,正是马跃坠入地铁关键的十分钟,为什么偏偏是这段录像被系统删除?鉴定报告的最终解释是:“22:54,录像服务器磁盘空间已满,录像服务器磁盘空间释放,因而造成文件在形成5分钟后被系统选中删除。”

在看到这份报告的第一时间,孟朝红就提出了两点质疑:一、为什么在这关键的十几分钟磁盘空间就满了;二、既然磁盘空间已满,系统为什么选中磁盘中这关键的十几分钟删除。

面对这份司法鉴定书,她彻底地失望了,“显然,地铁公司想隐瞒什么,竟然没有一个监督、救助的部门可以接受民众的质疑,试着帮你找到真相。”

家属不满事故结论行政复议至今未果

2010年9月16日,孟朝红向北京市安监局实名举报北京地铁公司在“马跃案”发生后,不仅未向安监部门报告事故,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并在此案未有结果时,对马跃坠入地铁的第三轨附近电缆进行全面拆除,致使事发现场遭到严重破坏。

这次举报的结果是孟朝红收到西城区安监局的回复,其核心内容为“马跃掉入北京地铁二号线鼓楼大街站轨道内电击死亡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010年10月12日,孟朝红拿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调查结论,“马跃坠入地铁2号线鼓楼大街站轨道,经鉴定符合电击导致急性呼吸、心跳骤停而死亡,‘排除他杀嫌疑,不属于刑事案件’”。

2011年2月25日,孟朝红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12月28日作出的认定“马跃在地铁鼓楼大街站电击死亡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结论,至今未果。

呼吁救济渠道的勇者

>>对话孟朝红

我一定会坚持直到真相到来

华商报:一年零7个月,对深爱儿子的你来说,是怎么度过的?

孟朝红:很多人会以为我就是一个伤痛的母亲,如果仅仅是伤痛,我不会走这么久。每一天我都在和自己对话,儿子没走,他一直在我身边。我现在唯一愧疚的是,儿子现在仍旧躺在冷酷的冰柜里无法入土为安,我不想让他继续躺在那个地方,任何一个母亲都不会选择那样对待自己的孩子。

我现在走下去的每一天都是在寻找真相,也是这个寻求在支撑着我走,但很多人看到了,就是这样一个希望看到真相的愿望至今仍无法实现,我还能做些什么,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多久。

华商报:你说的真相就是那段录像吗?

孟朝红:也可以这么说吧。作为一个母亲,我难道只需被通知“你儿子掉到地铁里死了”而无需知道儿子是怎么死的吗?我现在最大的痛并不在于我失去了深爱的孩子,我的痛在于,为什么公众与管理者在公共场所总是处于一个极为不平衡的地位,举证为什么这么难,所以我不得不质疑一些部门想掩盖什么。

华商报:在坚持真相的追寻中,这件事的意义发生了改变,这是否违背你的初衷?

孟朝红:这个意义的转变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不能只做个悲悲戚戚的母亲。

我最后通过政府、通过公安得到地铁公司的回应不是完整的一段录像,而是一个故障说明。而这个故障又来得那么凑巧,所有的画面都有,唯独没有我儿子坠入地铁的那十几分钟,试问,哪个死者家属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这样的说明,而我最大的愤怒是,他们不仅这样做了,还要让你接受这就是结果。

最终,这个愤怒将我的追寻转向了另一个方向,那就是,在公众与管理部门在公共场所处于一个不平衡的状态下,必须有一个监督、救济的渠道。这个监督、救济的渠道就是一种行政干预机制,它可以帮助公众解决举证这样的难题。

现在,公众在公共场所下的权益受损几乎没有一种法律的保障,更没有一种机制来直接对应这种保障,当你出了事时,你想举证,你不能直接去获取,你要通过层层渠道,好不容易你有了一个结果,但没有一种机制来监督这个结果对不对。华商报:接下来你会做什么?

孟朝红:今年全国“两会”,我就地铁公共安全给代表委员们提了三点建议,没想到很多委员都及时给了回复。

第一个建议就是地铁必须安装屏蔽门。从2005年开始,北京市就开始对市民承诺要在所有的地铁站台上安装屏蔽门,可7年了,马跃坠下的地铁鼓楼站还没有安装屏蔽门。

第二个建议是,安监调查等应作为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首要救济渠道和民事救济的前置渠道。出了事,你得让公众知道该到哪儿寻求帮助,权益在哪儿可以得到保障。

最后一个提议,对于负有公共安全职责的管理单位,在具有公益性案件中加重管理方的证据规则和责任追究。我就这么说吧,你把证据弄丢了或损坏了,你不能说这不关你的事,谁赋予一个安全管理单位这样的说话权力,你代表着政府,你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代表着政府对待公众生命的态度。

未来我所有的努力都会围绕着这些来进行,我相信儿子会在另一个世界支持我,这样他的死才有意义。

清明节快到了,我会到儿子出事的地铁站告诉儿子,我一定会坚持,直到真相到来。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