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项城警方回应将嫌犯五花大绑示众:可能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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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项城警方回应将嫌犯五花大绑示众:可能不妥

发布时间:2012/4/10  浏览数: 810 次  浏览字体:[ ]
  
3月31日,河南省周口项城市召开春季严打整治推进会。会上,该市依法对41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公开宣判10名被告人。  金评媒/摄
3月31日,河南省周口项城市召开春季严打整治推进会。会上,该市依法对41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公开宣判10名被告人。

3月31日,项城市在该市广场召开春季严打整治推进会,会上,政法部门依法对41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逮捕,法院还公开宣判了10名被告人,以震慑犯罪。此事有网友在网上披露,并曝光了51名犯罪嫌疑人被五花大绑的现场照片后,立即引发网络“论战”。对此,有律师认为,项城市警方的这一做法于法无据,且涉嫌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

【新闻回放】

嫌犯被当街捆绑示众

3月31日,项城市召开春季严打整治推进会,依法对41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同时,在此次“春季严打整治推进会”上,法院经审理后,还对10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据知情人士介绍,此次“春季严打整治推进会”是由项城市政法委综治办组织召开的,参与的有该市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该市人大、政协的有关领导也出席会议了。

“当时人山人海的,围观的市民有上千人。”昨日,回忆起“春季严打整治推进会”那一幕,项城市民张先生仍记忆犹新。据他介绍,当天,嫌犯被从该市的看守所提出来后,分乘几辆车,由武警和民警分别押解。此后警车开道,引来过往行人驻足观看。最后,嫌犯被带到了市中心的影剧院前的广场。

目击者王先生说,嫌犯大多被反手拷着,捆得五花大绑,胸前挂着白底黑字的牌子,上写着:犯罪嫌疑人某某某。此外,八九个人一组,蹲在地上,被一条绳子串连起来,像穿蚂蚱似的。

“在公开宣判谁谁谁被逮捕或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时,人群中有人拍手和议论,大家猜测,很可能是受害人的家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子说。

【警方回应】

可能“方法不太妥当”

昨日,记者联系项城市政法系统的有关领导,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据这位领导介绍,此事也引起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领导的关注,项城市公安局已向上级进行了书面汇报。

该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称,“春季严打整治推进会”不管谁组织召开的,公安局都不会推脱责任,打击犯罪的愿望是好的,可能“方法不太妥当”,也没想到会“闹这么大的动静”。

此事经网友在网上披露后,立即掀起轩然大波,全国各大网站及部分省级电视台对此也进行了转载或报道。

新浪网友:这种阵势,也许官员觉得很威武,很有成就感,可是对于那些犯罪嫌疑人以及他们的亲属来说,情何以堪?即使是罪犯,也首先是个人,不应该受到这样的侮辱。

网友“游泳马拉松”:项城这种做法明显是权大于法,是典型的“文革”余毒!

但也有不少网友“支持”项城市的这一做法。

搜狐辽宁网友:对坏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犯罪。

网友“良心家长”:对待危害极大的犯罪分子坚决打击,它们危害百姓时就不讲人性。

【律师说法】

此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认为,项城市警方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权。

闫斌律师说,公检法司四机关在1998年、2007年两次下文规定:严禁对执行死刑犯游街示众,对一般罪犯特别是犯罪嫌疑人更不能公开游街示众。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是刑诉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今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把“尊重人权”写入新的刑事诉讼法之中,在法制社会中,还用早已禁止的方式执法,不仅不利于罪犯改造,与现代文明也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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