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长治早前公示干部履历,有两人被指13.5岁参加工作
●1982年出生的王瑞,1996年14岁初中毕业后,参加并通过了解放军某中专学校特殊专业的考试,根据相关规定从其中专就读即参军入伍计算军龄,后在部队提干、转业,军龄记为工龄。档案显示,王瑞从地方选拔考入军校参军入伍,全套手续符合招生简章及军地两方规定,长治市委组织部联系该部队院校核实无误。
●1982年出生的李艳珺,1987年5岁即上小学,此现象在当地农村较常见,而长治当时小学学制系5年制,加之初中、高中学制各3年,其16岁即高中毕业,长治市委组织部也实地调查无误。李艳珺高中毕业后招工进入长治电缆厂工作,工龄从16岁起计符合规定。其2003年参加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长治市政协科员,档案和经历无误。
4月9日,一篇“山西长治干部公示神童扎堆”的网帖在论坛和微博上被大量转载,其中质疑声偏多。
引发网民“围观”的是刊发在4月5日《长治日报》一版右下角的一则公示公告:《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公示》(长组公字【2012】2号),内容是该市拟任处级领导岗位的35位干部的基本信息和任职情况。
公示显示,拟任副处以上领导职务的35名干部中,王瑞、赵耀华2人14岁参加工作,李艳珺16岁参加工作,侯志军、姚泽荣等5人17岁参加工作,其中王瑞和李艳珺2人还是“80后”。因此有网友评论长治干部“神童扎堆”。
针对媒体、网络对此事的强烈质疑,记者赴长治进行了解。
五轮审核、实地调查,档案不存在造假
“针对9日社会舆论对部分公示对象参加工作时间的质疑,长治市委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组织部有关领导召开专门会议。市委组织部领导和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连夜对有关媒体、社会舆论提出质疑的8名公示对象的干部档案进一步审核,并将8名公示对象的详细任职情况10日再次在《长治日报》公示。”长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桂元平介绍,对受到质疑的同志履历中的几个主要时间节点,包括什么时候、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成为干部、现任何职,新公告都比较详细地正面回应了社会的疑问。
“这已经是第五次对拟任职干部档案履历的严格审查了。”桂元平介绍,此次长治市干部选拔,参选干部的档案履历已经历了选拔环节中的考察组审查、组织部职能科室审查、组织部综合科存档审查、公示前审查等四次审核,并且通过多种方式与拟任人选曾经学习、工作的单位联系进行调查核实,经得住检验。
此次公示中遭到最多质疑的两名“80后”干部王瑞和李艳珺,在干部选拔考察之初,市委组织部也关注到了他们参加工作年龄较低的档案记载,并进行了详实调查,包括到出生地、就读学校、参加工作单位等调查,认为档案和经历真实无误。
“部分‘50后’、‘60后’干部未成年即参加工作,有历史原因,也有学制原因。”桂元平解释,因为当时长治市的中小学学制系5年小学、2年初中、2年高中,因此,“50后”、“60后”干部十六七岁高中毕业或十四五岁初中毕业并未成年,而当时初高中毕业即参加工作也很正常,有的参军则从入伍时就开始计算工龄。
按照程序,记者查看了相关干部的档案材料,与市委组织部介绍的情况相符。
提拔干部,须先查“三龄两历一身份”
针对一些干部履历造假、年龄做假等问题,山西省委组织部于上月16日正式出台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对拟提拔或调整干部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制度。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三龄”是指年龄、工龄、党龄,“二历”指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指干部身份。
该办法规定,未按要求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认定(核实)或违反政策规定进行认定;未经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等情况,相关人员的干部任用程序将暂缓进行。对审核不严或违反规定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追究主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因不认真审核造成采集信息不准确或故意隐瞒事实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追究考察组成员和有关干部处室的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从山西省委组织部获悉,该办法实施半个多月来,已有3名干部因相关原因,被取消了考察人选资格或任用资格。
“我们在此次考察选拔中对‘三龄两历一身份’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查的。”桂元平表示,接受社会、媒体和网络的监督,本身就是干部公示这一环节的应有之义,长治欢迎并感谢社会各界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对组织人事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进行监督批评。
“一段时期以来,发生在个别地方、少数干部身上的档案造假、身份虚假、年龄不实、套吃空饷等问题,很多就是根据干部群众监督举报的线索查实的。”山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朱先奇介绍,山西各级组织部门还将架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晒评于民”的桥梁,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建议完善公示制度,增强选任公信力
对于长治积极回应网络质疑,向社会公布更加详细的干部信息这一做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给予了肯定评价。与此同时,他也对现有干部公示制度提出改进完善建议。
“对干部提拔‘年轻化’、提拔‘加速’,公众多表现出质疑态度。究其原委,干部任前公示程序不周密、内容不完整、信息不具体,是引发公众猜测的诱因。”强世功分析。
“舆论对一些干部信息的怀疑,首先要明确的是,这属于社会公众的合理怀疑。干部公示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公众知晓这名干部得以提拔的基本原因,是一个接受监督的程序,而非单纯的公布。现在干部公示大多数情况仅属于公开履历,而没有任职理由,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也导致了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的怀疑。”
如何对现有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公示环节进行完善?“加大干部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现有干部公示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有效发挥公示积极作用的关键。”强世功建议,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应推进干部考察流程公开。“例如选拔岗位需要什么样素质的干部、人选考察后给出的意见,参选人员的民主测评情况,对其任职的赞成和反对意见具体是什么,等等。将一些不应属于秘密的干部选拔中各关键环节的信息向公众公开,相信群众、接受监督,自然可以提高干部公示的透明度,增强选人用人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