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腐烂变质的动物内脏、皮、肉提炼地沟油的李卫坚等20人被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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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腐烂变质的动物内脏、皮、肉提炼地沟油的李卫坚等20人被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2/5/5  浏览数: 608 次  浏览字体:[ ]
  

记者5日从检察机关获得消息,利用腐烂变质的动物内脏、皮、肉提炼地沟油的李卫坚等20人被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据检察机关介绍,仅2011年1月至11月间,李卫坚团伙销售地沟油的收入就达到了1000多万元。

2005年以来,李卫坚在妻子徐小青等人帮助下,从各地收购各种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炼制地沟油,明知这些地沟油系非食用油脂,却将其销往上海、重庆、江苏等食用油脂生产企业。在这一过程中,董明明等人负责收购、加工、运输,陈汝清、陈海新等人负责粗加工。

安徽泗县亿军油脂公司张长义、王攀等人明知来源,却依然选择购买地沟油并加入工业用盐等化工原料制成成品销往上海仕明食用油脂公司。上海仕明食用油脂公司洪章明、徐斌等人明知亿军公司炼制的地沟油原料系非食品原料,为节省成本从亿军公司采购动物油脂,通过精加工销往上海多家食品加工企业。

重庆坤兴食品厂于时堂等人采购地沟油用于生产“余哥”牌食用牛油,并销往重庆市各火锅店和火锅底料厂,流向餐桌。江苏康润食品配料公司王成奎、李树圣等人采购地沟油9车次188.95吨,涉案价值140余万元,用于食用性牛油油脂生产并将生产的成品销售至安徽、广东等地食品加工企业。

婺城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卫坚等20人,利用各类肉及肉制品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地沟油,并将生产的油脂作为食用油销售出去,根据《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批准逮捕这20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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