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认定小凤是自杀
据景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罗文生介绍,3月13日接到小凤家长的报案后,景洪市公安局勐罕镇派出所便立即登记并开展查找工作。
经调查,3月11日小凤在家中吃完中午饭后,没有带生活费就出门准备回学校。小凤的母亲发现后就让丈夫谢雨生将其叫了回来,并骂了其几句后拿了150元钱给她。小凤拿了钱就自己坐车走了。下午,小凤到勐罕镇三乡胶厂对面的华润通讯店后,帮同学杨帅卿交了50元的话费。之后她打电话给杨帅卿,请对方帮她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就说“她生病了”。
随后,小凤又打电话给杨帅卿说:“会晚点到学校。”同时又打电话给同班同学玉儿应说:“帮我请下假,就说我生病了,可能晚点来,或者不能来。”
据警方介绍,小凤平时话语不多、性格内向。今年1月底,就向到她家过年的表哥付某流露过“不想活了”的想法……
罗文生说:“4月30日,景洪市景哈乡群众发现江边有一具尸体。经对其衣着、手机卡及家属认定,初步认定死者系小凤本人,经现场勘验及尸体检验,已初步排除他杀。”
死者家属索赔100万元
4月30日,小凤的家属开始聚集在学校,认为校方应该对小凤的死亡承担责任,并提出了100万元的索赔。5月2日,小凤的父母及亲属再次来到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要求学校给一个明确的说法。
小凤的亲属认为,既然孩子死了,作为父母和学校都有责任。“学校有着学生请假必须要提交书面申请,而且要写明家长联系电话,由老师打电话向家长核实的管理规定。”谢雨生说,孩子离家后老师一直没有打电话给家长,他们就认为孩子已经到达学校了。虽然后来得知老师是在当晚晚自习点名时,发现孩子没有到校,但是没有在第一时间将此情况通知家长,因此学校的管理没有尽到责任,所以他们认为学校应该为孩子的死承担责任。
学校愿意提供人道救助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办公室主任高晖对记者说,首先从法律上来讲学校对于小凤的死并没有什么责任。但是,不管怎么说,小凤毕竟是民中的学生,尽管其是在周末回家休假,还未返校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学校的领导和师生也感到悲痛,对家属的悲痛和情绪激动也可以理解。因此学校也愿意在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出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补偿或者救助,不过其家属提出100万元的索赔也太离谱了。
昨晚9点记者发稿时,经过连续两天来的谈判,小凤的家属已经将索赔金额降低至30万元左右,但还是与校方提出的5万元以内的补偿数额差距较大,双方依然没有就此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