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缉私局前副局长李某东,在任时与一会所上班的高某玉交往一年,被对方多次索财。罗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宣判:高某玉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共敲诈李某东33.3万元,被处有期徒刑五年。
南都记者获悉,高某玉自曝,除了李某东外,其还与多名公职人员有染。而深圳海关昨日表示,决定重新启动对李某某的调查。
曾与多名公职人员交往
有信息显示,高某玉曾与多名公职人员交往。一名与其有接触的人士表示,该女子受文化教育程度不高,性格泼辣。有关录音显示,其说话时常带有脏字。但多名知情人透露,高某玉上班的福田金中环678会所里面服务人员颇有姿色,长期有公务人员在此休闲餐饮,高某玉借此与他们有交往。
据称,在法庭上,高某玉也直言她与其他公务人员有交往。不过,高某玉的说法是否属实,尚无法证实。
副局长之妻“违规任职”?
李某东退休不久后,2011年5月6日向罗湖黄贝派出所报案后,李某东的妻子于某曾到公安机关做笔录,讲述其如何与高某玉进行谈判。相关资料显示,于某出生于1960年,做笔录之时供职于深圳九某商贸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涉及到报关等业务,与深圳海关业务往来频密。这与海关总署1998年颁布实施的《海关总署关于海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与经营、从事保税仓库和报关等业务的亲属实行回避的规定》相违背。
被抓后想着“曝光”李某东
高某玉2011年9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羁押在罗湖看守所。据称,她在看守所内一直认为,只要李某东愿意,她可以马上被放出去。她也希望其亲戚以曝光等手段让李某东就范。
高某玉告诉她的母亲,让其叫“二表姐”威胁对方,如果她被判刑几年,马上在网上、电视报纸上“曝光”,她认为李某东怕的就是“曝光”。
高某玉的代理律师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向锋说,高某玉的母亲曾希望律师能做工作,让李某东写一封谅解书,以减轻刑罚,但李某东并未同意。高某玉在看守所内对自己人生似乎也有反思。她要求母亲花2万多元,购买一千条大鲤鱼,去仙湖放生,每次放生100条,借此“做善事”化解牢狱之灾。
截稿前消息
深圳海关:高某曾撤回举报,将重新调查已退休的李某
深圳海关在通稿中称,2010年10月份,高某玉先后两次向深圳海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时任深圳海关缉私局副局长李某东曾经包养过她。深圳海关对此高度重视,遂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但随后高某玉先后连续三次到深圳海关纪检监察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称其“此前举报是被人利用,我与李××是朋友关系,并非包养关系。由此给大家带来误会和不良影响,对此心感惭愧不安,要求撤回举报”。
2011年1月初,李某东以健康原因向深圳海关申请辞去缉私局副局长职务,并申请提前退休。深圳海关按程序批准其辞职,并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同意其提前退休。
对南都5月18日报道的情况,深圳海关十分重视,并决定重新启动对李某东的调查核实。若发现其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将严格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决不姑息。
高某玉为何会撤回举报?南都记者获得的相关通话录音显示,高某玉举报之后,李某东的朋友朱伟某曾与高某玉联系,要求高某玉撤回举报。高某玉提出要二十万。朱伟某同意。此后这笔款项被法院认为是敲诈勒索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