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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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简历

发布时间:2012/5/29  浏览数: 921 次  浏览字体:[ ]
  

  

    刘志军同志路分局武昌工务段养路工、团委干事、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分局团委书记(其间:1976.08—1977.02在武汉铁路局襄北“五七”干校劳动)。
  1973.08,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9——1982.09,在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基础课部干部班学习。
  1982.09——1984.09,在西南交通大学运输系运输管理专业学习。
  1984.09——1987.04,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江岸车站站长、党委副书记,分局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党委书记。
  1987.04——1988.08,广州铁路局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
  1988.08——1991.09,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1.09——1992.08,郑州铁路局副局长、党委常委。
  1992.08——1993.02,湖北省国防工办党组书记(正厅级)。
  1993.02——1993.04,参加铁道部运输改革调研工作。
  1993.04——1994.11,沈阳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4.11——1996.08,铁道部党组成员、运输总调度长(其间:1995.09—1996.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8——2002.09,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其间:1997.01—2000.04兼任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5.09—1998.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09——2003.03,铁道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2003.03——2011.02,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2011.02,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1]
  2011.02.25,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铁道部部长职务。[2]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3]
  是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4] 
  2012年5月,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5]
开除党籍  2011年2月以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共中央委员、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刘志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给予刘志军开除的行政处分由监察部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后,另行作出;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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