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乘客与司机争执中坠车身亡司机被判刑3年半
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乘客与司机争执中坠车身亡司机被判刑3年半

发布时间:2012/12/3  浏览数: 849 次  浏览字体:[ ]
  

晨报讯,正在行驶的面包车上,忽然坠下来一名女子,咋回事?

司机称,他们是朋友,发生争执后,女子要下车,他没停车,没想到女子会坠车。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乘客家人:提出近150万元赔偿

2011年9月28日下午,沈阳市东陵区,一辆行驶中的面包车上,忽然坠下来一名女子。

女子被送往医院后,因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导致脑机能障碍,经抢救无效死亡。

第二天,面包车司机李小强(化名)被刑事拘留。随后李小强被批准逮捕。

今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女子的家人提出了近150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中精神损害赔偿就高达100万元。

经审理查明,当日,李小强和女子在车上发生争执,坐在面包车中部的女子要求下车,但李小强没有停车。女子自行拉开车门并声称要跳车,李小强由于疏忽大意没有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导致女子坠车。

司机:听到“跳车”,但以为是玩笑

李小强是有着十几年驾龄的老司机,他就此事接受警方讯问时称,他和女子已经认识两三年了,是关系不错的朋友,经常在一起吃饭,一起玩。

2011年初,他借给女子几万现金,对方答应给他利息,但一直没有给他,他也没什么凭证。

当日,他开车接到女子后,跟女子说他想买东西,需要钱,让对方还钱,但女子没同意,两人就吵了起来。后来,女子让李小强送她去目的地,李小强想和她好好谈谈,就把车往别处开。

女子要下车,李小强让她不要着急,等他把车停稳,“当时她已经把车门拉开了,还说你赶紧停车,不停车我就跳下去。”

李小强说,他以为女子在开玩笑,并没当真,还跟她说这里不适合停车,“当时右侧停了一台大平板车,没法靠边,在这种情况下,她就跳下去了!”

李小强停车后,看见女子在车右侧后面脸朝天躺着,已经没什么反应,就把她送到医院抢救了。

法院:司机没立即刹车致乘客坠车

在庭审过程中,李小强表示,愿意在能力范围内,对女子的家人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李小强驾驶机动车辆与车内女子因故发生争执,在女子自行打开车门,声称要求下车时,李小强没有立即采取制动措施,致女子坠车,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院一审判李小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时,一次性赔偿女子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41万余元。

对于女子家人提出的1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未予支持。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