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河南村民杀夜闯家门者获死刑 最高法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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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河南村民杀夜闯家门者获死刑 最高法发回重审

发布时间:2012/12/13  浏览数: 818 次  浏览字体:[ ]
  

  2009年7月19日夜,黄河滩区,河南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农民张好峰、张海宾父子在自家内与该村支书之子、城管工作人员许振军等人打斗,许受伤身亡,两农民以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死刑和死缓,案件最终被最高法发回重审。

  案件疑点重重:张好峰举报该村支书后,村支书之子便夜闯家门,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许振军到底如何致死?新乡中院在2012年12月10日重审此案,至少给了案件当事人些许精神慰藉。

  深夜里杀人事件

  “举报完当天晚上就出事了!”2012年12月10日,张好峰妻子常卫云告诉记者。

  那天是2009年7月2日,张好峰等人来到封丘县纪委,反映该村支书许洪振涉嫌非法倒卖土地、套取退耕还林补贴等情况。一同反映问题的,还有徐景周等人。

  7月3日凌晨零点30分,当睡梦中的徐景周被叫喊声惊醒时,家里已经进来五六个不速之客。

  “小串(许振军的小名,村支书许洪振的三儿子)说我告许洪振了,一进俺家堂屋就朝我头部打一拳,我爱人就拉小串,拉的时候他又打我几拳,然后我跑到东屋,我妈就把东屋门绊住了,小串又把门跺开,我老婆拉着小串不让进,另外四五个人把东屋玻璃砸了,小串叫我出来我不出来,然后他们就走了。”徐景周事后向公安机关称。徐被打得头部眩晕了好几天。

  许振军在新乡市城管系统工作,自己还开办一家汽车美容店。邢阳阳在许振军的汽车美容店打工,是当天陪同许振军的人员。他告诉警方:“许振军对我说,‘你们和我回趟老家,有人告我爹,你们和我一起去敲敲他。敲敲他,就是打架的意思。”

  当夜,许振军、邢阳阳一行人从徐景周家出来后,又去“敲敲”第二家。邢阳阳称:“许振军跺那一家的大门,还吵着:‘我是谁谁的三儿子,你有本事出来’,还骂了一些难听的话。当时去第二家时,许振军手里拿着棍。”

  这第二家,就是张好峰家。当时邢阳阳被派去堵张好峰家后门,以防他家人逃跑,所以并未目睹院内情况。打一阵儿后,他们一行人便离开了。结果张好峰一家都挨了打,张好峰妻子常卫云头部被打伤,住院一个多月。

  封丘县警方针对上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事件的起诉意见书上称,“2009年7月3日凌晨1时许,许振军以张好峰搞许洪振为由,许振军带领许宗义等几人将张好峰家的门砸破并进入张好峰家,在张好峰家,许振军和许宗义将常卫云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常卫云头部所受伤为轻伤。”

  这是许振军死亡事件的前奏。

  2009年7月19日晚9点多,许振军开车带李克强、赵文杰等数人从新乡市来到清河集村张好峰家。

  李克强向警方交代:“俺三个到那一家以后,许振军下车去跺那一家的大门……许振军随即冲了进去,我和小杰(指赵文杰)也先后往那一家的院子里跑。”当时李克强手持一把砍刀进了院子。

  村民徐坤亮听到跺门的动静,就走到附近看热闹,站在张好峰家大门口十几米远的背阴处,他向警方陈述:“……看到有五六个人进入张好峰家……过了一会儿,从他家大门跑出来一个人,看身形像是张好峰的儿子(指张海宾)……”

  2009年7月19日的晚上,张好峰家到底发生了什么?2012年12月10日,案件重审开庭,张好峰、张海宾父子出庭陈述了一些细节。

  听见跺门,张好峰和儿子张海宾准备了就把房间的灯拉灭了,院内、房中一片漆黑。张好峰起初躲到自家的农用车下面,来人进入院子后,还是发现了他。双方厮打,张好峰手持一根棍子,但很快被打昏在地。

  来人进入时,张海宾正在二楼。他手持一短刀冲下去,朝李克强身上砍了一刀(事后才知道砍的是谁),但发现地上躺了一人之后,便冲出院子,去找亲戚帮忙。当时他以为躺在地上的是其他人,不是他父亲。

  据李克强笔录,追张海宾未果返回后,许振军在张好峰院子里已经走路不稳。李克强和赵文杰发现后,将其架回车上,送到医院治疗,不料许振军不治身亡,身上十多处伤痕,左臂桡处动脉离断和背部的两处为致命伤。而经法医鉴定,张好峰身上共有13处刀伤,张海宾也有多处受伤,仅头部就缝了十几针,封丘县警方鉴定为轻微伤。后来,两人被拘留以致起诉。

  2010年6月,新乡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好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海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1年1月,河南省高院裁定驳回张好峰父子二人的上诉,维持原判。2012年1月,最高法在死刑复核期间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2年12月10日,新乡中院开庭重审此案。

  需要指出的是,李克强、赵文杰两人于2010年3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当年4月17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10年12月,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被刑拘,当年12月被起诉。2012年2月,因“事实证据”发生变化,封丘县检察院将案件撤诉。

  举报村官非法卖地

  案件发生地封丘县曹岗乡的清河集村地处黄河滩区,有八千多人口,两万多亩耕地。村民的耕地、住宅在黄河大堤内外两侧都有。

  2002年,因黄河实施调水调沙,清河集村的耕地被淹,鉴于此,封丘县河务局加高加宽黄河大堤,与清河集村签订协议,挖耕地取土,并给予经济补偿。固堤完成后,致使清河集村上千亩耕地无法耕种,补偿款有上百万元。

  常卫云娘家所在的村庄与清河集村毗邻,也与河务局签订了补偿协议。“最后发到每个村民手里8000块钱!”常卫云说。

  当时常卫云的娘家人都外出打工了,她就代领了补偿款。“手里捧着一厚摞钱,咱啥时候见过这么多钱?但俺村到现在还没有发到手里头,你说说俺心里是啥感觉?”

  黄河滩区多林地,张好峰与几户村民承包经营300多亩林场,退耕还林,国家还有补贴。但林场却无故被村支书许洪振收回。另外,据调查,移民款、出租上千亩土地等诸多收益,该村村民称“连影儿都没见过”。与之对比的是,据常卫云称,村支书许洪振家在新乡市有多处房产,有多辆小轿车,甚至还有一些工程车辆,用以承揽生意。

  上述权益,村民们无法在村集体内通过正当的申辩获取,为此,张好峰便联合几户农民到县城上访。2009年7月2日上访当晚,上述一连串的非常事件便发生了。

  在案件再审开庭过程中,许振军的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称,关于许洪振涉嫌贪污等事件的举报,经封丘县纪委的调查,纯属无稽之谈。

  那么,关于案件本身,首先还是正当防卫和故意杀人之争。

  2012年12月10日的庭审中,许振军的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认为,许振军当夜9点去找张好峰,是为了“说事”。因当时正处盛夏,晚饭后9点多串门符合民间习俗,且张好峰家大门没有遭损坏的痕迹;张好峰将院内的灯光拉灭,即显示了其杀害许振军的蓄谋;杀害许振军,正是为了报复此前7月3日凌晨被打一事。

  张好峰的辩护律师刘卫国就此反问:“难道张好峰要把全家的灯光都打开,让许振军他们看清了再打吗?”

  “深夜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攻击他人人身。而他人在人身遭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此刻被侵犯的人有无限防卫权。如果他们不奋起反抗,那死亡的可能就是他们。”张海宾的辩护律师常伯阳称。

  “如果李克强和赵文杰的非法侵入住宅罪成立,那本案中张好峰父子的正当防卫就成立了。”常伯阳告诉记者。

  案件疑点重重

  常伯阳透露,李克强和赵文杰对非法侵入张好峰住宅一事曾供认不讳,但检察院撤诉后,封丘县公安局也撤案了。常伯阳曾追问有关部门,“事实和证据起了变化”,到底是什么变化?有关部门语焉不详。“曾经有人告诉我,封丘县公安局也不愿意这么干(指撤案),但是顶不住上面的压力。”常伯阳说。

  其次,许振军之死的事实细节仍旧认定不清。村民徐景周曾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称:“等他们进了张好峰家以后(指追赶张海宾未果回来后),接着又听到一阵打架的声音,这时的打架声比刚才还厉害,这时我们听到从院里传来一句喊声,不知谁喊了声‘是我呀’,听着那个声音都变音了,变得沙哑。”

  上述言词证据至少指向了许振军被误伤的可能。常伯阳向记者介绍,许振军背部的致命创伤存疑。

  “在面对面厮打的时候,对方不可能捅到他的后背。另外,伤口宽度3.5厘米,而张海宾自称所持的那把刀,刀尖往下两厘米的地方,已经有5厘米的宽度了。”

  张海宾自称的这把刀,在案发八个月后被发现。虽经反映,但一直未被司法机关提取。2012年12月10日的开庭,辩方律师曾向法庭出具了这把刀。但是否被认定,仍不得而知。

  案件对于两家来说都是彻头彻尾的悲剧,案发时,许振军32岁,妻子有孕在身,尚未生产,未见孩子一面,许便撒手人寰。而张海宾当年22岁,妻子也有孕在身,案发后,张海宾的妻子带着孩子离开了这个家。张好峰还有一个女儿,据常卫云称,因家中的变故,该女儿精神出现问题,常常神志不清。

  虽然疑点多多,但该案还是获得了再审的机会。与案件事实一样,需要重新认定的,是张好峰举报该村支书许洪振的贪污嫌疑,这是案件的源头,也是诸当事人命运的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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