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乌木的天价勾起了渠县几位村民的欲望,大家按图索骥,竟然在当地河道里也挖出了乌木。尽管不是上千万的天价,低至三四万也是钱。大家也为此闹得惊动了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几番建议,村社和挖乌木的人一纸协议大家分了,高高兴兴收场。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罡见习记者周子铭)前不久,达州渠县涌兴镇小河道里有人挖出一根乌木,当地村民和挖木人就所有权发生了争执。(华西都市报2012年12月1日曾报道)目前,这根乌木的分配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获悉,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挖乌木的村民与村里达成协议,卖乌木的4万元对半分,大家皆大欢喜。
2012年春节,彭州村民吴高亮在自家耕地发现乌木,经专家评估价值逾千万,就在他即将挖掘出土时,突然被通济镇政府责令停工,被告知乌木属国家所有。看到彭州出土天价乌木,渠县涌兴镇永东村的5位村民也怦然心动,在永东村5组的河道里寻找乌木,功夫不负有心人,几人也很快挖出乌木,经估价约4万元左右。当地其他村民以乌木为集体所有,应该见者有份,乌木“权属”也闹起纠纷。
获悉情况的涌兴镇政府出面协调,提出参考意见,一是等待“彭州乌木案”宣判结果,到时可以借鉴;另外一种意见是村里自行协商解决,售卖乌木所得村社和挖乌木者都可以有份。
“渠县乌木之争已得到圆满解决。”昨日,涌兴镇副镇长杨芝春说,当地想参考彭州乌木案的宣判,没想到彭州案却暂时没有结果。当地政府与村民多方协商之后,已经达成了共识。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村里和挖乌木的村民达成协议,该乌木卖了4万元,2万元上交集体,并从这2万元内拿出了3000元,作为工钱付给了看护乌木的村民。另外2万元给了挖出乌木的几名村民,由他们自行进行分配。“对于分配的结果,大家最终无异议,还形成了书面协议。”
据杨芝春介绍,为保护河道和河堤,政府已明确禁止任何人未经许可,在河道里私挖乱采。
立即评
相信群众的智慧
乌木纷争,都想有份,看的就是一个利。
“彭州乌木案”折腾至今,依旧没有结果。“渠县乌木”在镇政府的指导下,大家二一添作五,和气收场。村社群众、看护的村民、挖乌木者以及被雇用来挖乌木的人,大家都有份。这样的结果皆大欢喜,而镇政府也有了“依法行政”的好名声。因为依法行政还体现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为,镇政府建议村里可自行协商调解,没有自作主张“强作解人”。
“最主要的是把主动权交给了村民。”涌兴镇副镇长杨芝春说,既然群众凭经验能够挖出乌木,那他们也一定有智慧找到解决乌木“权属”的办法。
求鉴定
广安:施工挖出疑似乌木 1月18日中午,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晒龙村兔子坝开发区井溪河边工地,挖出两块疑似乌木。
“挖掘机向下把土石挖开,就看见这个东西了”。19日,工地上的付师傅指着井溪河斜坡上一截树体告诉记者。
记者在井溪河边上看见另外一截疑似乌木的树体。有居民粗略丈量起了它的长度。“我的双手摊开有一米六几,”现场一位居民自愿上前当起了义务“丈量员”。“这一截估计有四米左右”,这位居民告诉记者,加上目测了一下还躺在井溪河边淤泥中的那部分大概有10米的样子,树体的胸径在70厘米左右。记者随手从树体旁边捡起了一些疑似乌木的碎片,靠近鼻子一闻,有一种香气飘出。
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晒龙村村支书蒋钢告诉记者,发现树体之后,他们立即向当地政府作了报告。也有人向他打来电话询问是否可以出钱购买,被他回绝了,他说:“如果真的是珍贵乌木,就属于国有财产,不能够变卖,要当文物一样重点保护起来。”
20日,井河镇党政办值班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在协调吊车,准备将这两棵树吊起来,暂时存放在镇政府。“无论最后鉴定结果怎样,这个树体都比较珍贵,我们都将保护好”。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徐代军记者汪仁洪摄影报道
还在扯彭州“天价乌木案”再开庭
1月16日,备受关注的“彭州乌木案”再次开庭审理。在近4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就乌木发现的地方究竟是在河道还是在承包地等焦点问题再次进行了举证和辩论。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驳回原告吴高亮关于确认7件乌木为自己所有的起诉。庭审中,对乌木的发现者、发掘者及发掘地点是否决定乌木归属,并未作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