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泰州男子与13岁少女同居涉嫌强奸 少女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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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泰州男子与13岁少女同居涉嫌强奸 少女求情

发布时间:2013/2/22  浏览数: 1219 次  浏览字体:[ ]
  

    “你们为何不早点把我生出来!”近日,王珂的男友小钱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依法刑拘。男友涉嫌犯了强奸罪,王珂不但不记恨男友,反而责怪起父母“晚生了她几年”。王珂为何会有这样的异常举动?这里面又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呢? 

  ■微博定情

  男子网聊赢得少女芳心

  今年25岁的泰州人钱某,这几年,跟随父母在上海打工。闲暇时光钱某经常从上海赶到泰州,跟朋友聚会。

  “我微信上有一个美女,你有兴趣认识一下吗?”去年9月份,钱某来到位于泰州的某朋友家中,在玩耍中,朋友掏出手机,将微信打开,让钱某看微信里的照片。“是蛮漂亮的。”看到微信里的照片,正苦于找女友的钱某心动不已。随即,钱某向朋友要了照片中女孩的微信号。后来,钱某加了对方微信,并开始聊天。女孩名叫王珂,见有陌生男子主动聊天,刚开始比较警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王珂慢慢放松了警惕,并对钱某产生好感。后来,两人干脆要了对方的QQ号,继续聊天。

  王珂在泰州某家饭店做服务员,她觉得钱某是一个比较靠谱的人,于是开始接纳钱某。此后,两人经常出来约会。

  ■意外怀孕

  不顾反对,两人离家出走

  两人的关系进展得很快,为了得到父母的祝福,王珂带着男友去见自己的母亲(继母)。王珂的母亲见未来“女婿”长得一表人才,也就默许了这份恋情。后来,钱某曾试图带王珂见自己的爷爷奶奶,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件事暂时搁置了。

  去年年底,王珂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于是便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钱某。经过商量,两人决定在扬州租一个房子,然后找机会,将孩子打掉。王珂的父亲得知女儿有了男朋友后大为震惊。父亲认为,女儿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年龄,不应该交男朋友,于是多次催促王珂赶快回家,断了这段感情。但此时王珂已经深陷爱情漩涡,根本听不进父亲的话,死心塌地跟着钱某。

  就这样,王珂跟父母玩起了“躲猫猫”,不管父母怎么劝说,就是坚持自己的“爱情”。 ■报警求助

  寻女无果,父母报警求助

  “我女儿被人骗走了,请你们帮忙把人找回来吧。”今年2月11日,王珂的父母见女儿不肯回家,也不肯露面,于是向警方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念四派出所的民警高度重视,立即派出警力,帮助找人。很快,民警根据王珂父母提供的线索,找到了王某及钱某的暂住地,并将王珂和钱某带回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警方了解到,王珂是淮安人,出生于1999年,在泰州某饭店做服务员。办案民警看到,王珂的个子在1米5以上,皮肤白皙,长相漂亮。如果不是王珂告诉民警自己的真实年龄,外人根本不能相信她今年才13岁。“不会吧!13岁女孩跟25岁的男孩谈恋爱,还怀有身孕?”民警大为惊讶。

  根据有关法律,警方认为,王珂的男友钱某涉嫌强奸罪,民警依法将钱某刑拘。

  ■执迷不悟

  少女派出所里替男友求情

  “我懂一点法律常识,但没有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钱某被刑拘后,告诉民

  警,他是爱王珂的,虽然自己知道跟未满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是违法的,但他万万没想到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你们为什么不早点把我生下来?”王珂见男友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十分着急。她在派出所里一直埋怨父母不早点把自己生出来,这样钱某就不至于犯强奸罪。王珂甚至向民警说情,希望警方能从轻处理钱某。对于女儿这样的举动,站在一旁王珂的父母表示无语。后来,王珂被父母带回了家。

  警方提醒:男性在寻找女性伴侣时,一定要了解对方的年龄,且不可以因为一时的“爱意”,而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今日值班律师

  女性未满14周岁,按强奸罪论处

  在此案中,王珂是自愿跟钱某发生性关系的,但钱某却因此涉嫌强奸罪被刑拘,这是为何呢?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法律人士。

  “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公正的判决。”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石晓峰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性是否自愿,都按强奸罪论处。年满14周岁以上的人如果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在14周岁到16周岁之间,如果犯罪行为情节较轻,可从轻或减免刑事处罚,但是强奸罪属于性质恶劣的犯罪,可以予以追究。钱某虽然过了16周岁,而当时双方发生性关系时王珂未满14周岁,所以应该按强奸罪追究钱某刑事责任。

  石晓峰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男方行为造成女方的伤害和严重后果的,男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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