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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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

发布时间:2013/10/5  浏览数: 1968 次  浏览字体:[ ]
  

历经7年4次开庭后,今天上午10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

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发生强奸杀人案,年仅20岁的聂树斌被认定为凶手,第二年被执行死刑。十年后的2005年,河南警方抓获的王书金供述,他才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真凶。

聂树斌、王书金一案"两凶"

2005年1月,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在河南被警方抓获,他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因此,王书金案的出现使聂树斌案重新受到高度关注,"一案两凶"曾引发舆论对聂树斌案司法公正性的质疑。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3月12日对王书金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理由主要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7年依法受理并于当年进行了二审开庭。

今年6月25日和7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案进行了二审第二次和第三次开庭。

律师说法

呼吁最高法院不能杀掉王书金

"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这个判决书的程序是违背诉讼法的!"今天上午,王书金被宣判后,《法制晚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聂树斌的代理律师刘博今,刘律师表示,他早已预测到了这个判决结果。

刘博今对《法制晚报》记者表示,对于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这个判决书,判决书说是王书金所为的证据不足,"只能这么写,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否认他,比如,不在现场,在哪哪取得了证据,谁谁说他就是不在现场,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上,他不构成犯罪,但在事实方面,他不见得没有做这件事。"

"下一步,我们将呼吁最高法院不能杀掉王书金!"刘博今表示,王书金如果死了,那么就永远没法查出事实。

王书金代理律师:对判决结果不满

经查,虽然上诉人王书金能够供述出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现场的部分情况,但其供述与庭审中检察员出示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相关证据不符,通过4疑点可排除王书金作案。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肯定是不满意了。”今天上午11点半,王书金的代理律师朱爱民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根据程序来讲,进入复核程序,“我们只能耐心等待,同时我们对这个案子的意见和看法也将向最高法反映。”

4疑点排除王书金作案

1.未供出关键证据花衬衣

2.被害人全身未发现骨折

3.时间、身高供述存在误差

4.曾向工友打探案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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