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刑事辩护律师姜亚春谈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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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刑事辩护律师姜亚春谈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2018/11/30  浏览数: 1768 次  浏览字体:[ ]
  

  2018年10月1日,最高法、最高检颁布的《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正式实施。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姜亚春在该司法解释颁布的第一时间曾粗浅写了一篇题为 虚假诉讼罪最新司法解释逐条解读,也收到很多网友的相关咨询。为便于理解,也作统一答复,现通过问答方式通俗解读如下:

  1、提起哪些案件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宿迁刑事律师姜亚春解答:本罪仅限在民事案中,行政案、刑事案都不算。民事案中包括对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执行,及在执行中申请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实践中,法院会对夫妻债务认定、以物抵债、公司债务、知识产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企业破产、民事执行等类型案件特别关注。

  2、起诉要求偿还100万,但故意隐瞒了被告已还部分本息,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

  不构成虚假诉讼罪。新解释明确“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才算,也就是说打官司完全是无中生有。虽然不构罪,但法院查明后会决定罚款、司法拘留等民事诉讼强制措施。

  3、在法院开庭前撤回起诉了,还会构成虚假诉讼罪吗?

  一次不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是结果犯,只有在法院开庭后才会被认定为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但如果法院已进行保全措施、多次捏造事实起诉、有虚假诉讼前科等情形的,则在法院开庭前就有可能构罪。

  4、 哪些具体的情况会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1、捏造事实进行错误保全,导致他人损失100万以上;2、他人因履行生效判决或因执行金额在100万以上;3、他人债权无法实现在100万以上;4、非法占有他人财产10万以上;5、他人因拒绝执行虚假诉讼作出的裁判,被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追究;6、其他严重干扰司法秩序或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情节。

  5、既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又可能构成诈骗、职务侵占、妨害作证罪的,怎么处理?

  择一重罪处罚。

  6、只是伪造证据,是否一定构成虚假诉讼罪?

  伪造证据只是篡改事实,而不是凭空捏造事实的,按伪造印章或妨碍作证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等罪名处理。

  7、如何减轻、从轻甚至免于刑事处罚?

  不能达到情节严重,不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必须是初犯、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退赔,才有可能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如被判处刑罚,可以从宽处罚。

  8、向哪里控告虚假诉讼罪?

  只能是由民事案件受理法院所在地的司法机关管辖。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可以指定管辖。

   执业机构:江苏广陆律师事务所

   手机:13013900543

   姜亚春律师

   宿迁市宿城区律师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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